第321章:过年前,开“朝会”(3)-《天地任我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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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部尚书”雅称“大司空”,乃古代官职名。隋朝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工部是古代中央六部(吏、兵、户、礼、刑、工)之一,掌管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等,工部尚书为其长。

    明初,“工部”下设总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属部。洪武二十六年,改“尚书二十四部”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属部分别为“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职掌、设官仍前。

    “工部”掌管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等的大臣,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工部尚书的职位相当于主管工业与信息化部、农业部、水利部、建设部、交通部等的国务院副总理。

    从唐朝开始,古代中国就一直沿用“行三省六部制”。到了宋朝就开始逐渐加强中央集权,尤其是南宋改之为“一省六部制”。最后到了明朝,皇帝干脆废除“三省”,直接领导“六部”:兵、礼、吏、工、户、刑。

    “啊?皇上?这……时间如此紧迫,恐怕……”众位朝臣一听就大惊失色,毕竟若单独扫荡辽东,或许还能长袖善舞地凑合,但要扫荡蒙古草原,那难度可就大大增加了,至少战马问题和粮草供应就很难解决!

    “哈哈,诸位。你们不敢拿自己的前程来做赌注了吧?那朕就点名了,嘿嘿。”话音一落,崇祯帝朱由检便似笑非笑地环顾大殿,最后选定了位列朝班秩末尾的一名六品小官:“卢洪春接旨!朕命你为‘工部尚书’,即可走马上任,不得有误!”————“啊?皇上?微臣……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卢洪春受宠若惊。

    卢洪春乃卢仲佃之子,祖籍浙江东阳。他官职不高,之前是礼部祠祭主事,在其他时空早就死了,但在这一时空,却得催木匠关照,被皇帝老子安排到徐光启身边,协助训练新军,也好借机历练以堪大用。

    由于宇宙乃多维时空构成,故发生在此时空之事未必不会发生在彼时空,而卢洪春字思仁,号东白,浙江东阳卢宅人。于明朝万历丁丑(西元1577年)考中“进士”,官至礼部祠祭司主事,死后赠“光禄寺少卿”。

    其父卢仲田,于明朝嘉靖丙辰(西元1556年)中了进士,累官从二品之“广西布政使”,曾参与抗倭、议救海瑞、捐资建孔庙等正义行动,影响其子人生价值取向,塑就了卢洪者嫉恶如仇、宁折不屈的刚烈性格。

    卢洪春在万历六年(西元1578年)任旌德知县。《旌德县志》有记载,卢洪春初任时锄强扶弱,悉访习滑横行之徒,置之以法,最后复用宽,故民畏而见德。这说明卢洪春是一位好官,很善于治理一方百姓。

    明朝万历九年(西元1581年),首辅大学士张居正(当朝宰相)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但卢洪春在旌德县推行过程中发现“一条鞭”法“便于官,不便于民;便于城郭,不便于乡井;便于冲繁,不便于简僻”。

    于是,卢洪春就根据各地反馈,撰写《时务论》一文,指出“一条鞭”法有“十不便”的缺陷,竭力反对此法在全国推广实行。虽然从历史发展角度来分析,卢洪春的此举失之偏颇,但他忧国忧民之心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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