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露露和疾风团-《天才魔法师与天然呆勇者》

    距离风息堡之战已经足足过去了有三个多月的时间,罗布经过跋涉也终于再次踏上了家乡的土地。

    因为无尽树海的地下城,这座偏僻的小镇在最近几年间突然迎来了发展,而且一天一个速度,和上一次他离开时相比这里又发生了不少变化。

    不但城墙更加坚固,街道也宽广了许多,放眼望去,全部是陌生的面孔,冒险者的数量也更多了,听说地下城的攻略进展的很顺利,三年时间第一层中除了几只特别厉害的魔兽基本上都被清剿一空,陷阱也被拆卸的七七八八,剩下的小怪不成气候,大概再有两年时间一层就能被全部攻略。

    这个速度相当惊人,城中的酒馆几乎每隔几天就能听到某个幸运儿一夜暴富的新闻,也刺激了越来越多的淘金者涌入瑞恩,这里甚至已经不能再称作小镇。

    老瑞克斯的杂货铺在街边依旧坚挺,只不过占据着黄金位置和周围的店铺相比看起来却也更破了,连窗户都被人拆走了。

    罗布打听了下,知道自己的老爹在一年多前曾经回来过一次,腆着脸又骗了一笔钱前后就再次跑路消失了。

    不过听到这结果少年反倒是松了口气,现在的局势不明朗,那家伙躲起来也好,而且不管怎么说他至少没卖掉这间杂货铺,以现在瑞恩的地价这一小块儿地方估计怎么也能值八九十个金币,但那家伙宁愿借钱也没动这唯一的资产,估计是因为妈妈去世前曾说过将来要把这间杂货铺留给小罗布来娶老婆,那家伙倒是还记得这件事。

    知道老瑞克斯还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活的好好的,罗布也就没有再去打听他的下落的想法,现在这种时候,不联系才是最好的选择。

    杂货铺里空荡荡的,没法住人,而且罗布也不知道神殿或者魔法师协会有没有安排人手盯着那里,所以还是挑家旅店落脚比较稳妥。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北境事件,教会陷入危机中,自顾不暇,魔法师协会同样也承受了不少非议,连带着对两人的通缉力度也降低了不少,离开普尔荒原后,能明显感受到沿途的盘查有所放松。

    于是两人之后也加快了赶路的速度,但是罗布并没有放松警惕,因为女孩儿身上那些古怪的梦境并没有消失,这说明那东西没有放弃,被神灵盯上可不是这么容易摆脱的。

    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没有耽搁时间,用最快的速度在小镇上采购了补给,包括食物水还有绳索以及一批魔法材料,准备离开魔法商店的时候却又停下了脚步。

    一个红色头发的少女正在向商店里的老魔法师询问一旁架子上魔法药剂的用途,察觉到少年的目光,抬起头对后者大方一笑。

    “嗨~”和普通的女孩儿不同,一般女性冒险者在面对异性时并不会太扭捏,红发少女就主动的和某人打了个招呼,虽然只是礼节性的,但还是能感受到那份笑容后的爽朗。

    “好剑。”罗布指着她腰间那把佩剑,开口道。

    “阁下好眼光,这把剑是我的奶奶锻造的,她是很厉害的铸造大师,不过奶奶却并不喜欢打造武器,她这辈子只打造过两把剑,这就是其中之一。”女孩儿解下了腰间的佩剑,很爽快的抛给了某人,似乎一点也不担心对方会带着这把名贵的宝剑突然跑掉。

    “可我如果没看错的话,这是一把精灵宝剑。”罗布抽出长剑,看了一眼,脸上却是不动声色。

    “嗯,严格来说,奶奶只是重铸了这把剑,这把剑曾经断裂成十二段碎片,因为奶奶很佩服这把剑曾经的主人所以又出手把它修好了,她之前发誓不再打造武器,但为了这把剑还是愿意破例一次。”红发少女顿了顿道,“奶奶说这样的名剑就这么毁掉实在太可惜了,就算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它曾经的主人的故事,至少也能再看一看这把剑。”

    红发少女刚说完这句话,一个十四五岁的雀斑少年就慌慌张张的冲进了店铺,同时在嘴里大喊着,“露露,不好了,班克被血钩多明戈抓起来了,多明戈威胁说日落前我们凑不出一百枚金币就把班克的一只手砍下来!”

    名为露露的红发少女,闻言大怒,“多明戈那家伙发的什么疯,在瑞恩公然勒索,他难道不怕警卫队的人吗?走,带我去见他!”

    罗布将手里的宝剑抛还给女孩儿,后者接过,随后露出一丝带着歉意的笑容,“抱歉,有点突发状况,我要去处理一下,有缘再见吧。”说完那这句话女孩儿的身影就急急忙忙的冲出了魔法商店,她的人就像一团火一样,做起事来也是风风火火。

    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望着女孩儿消失的背影,露出了一副若有所思。

    …………

    露露是疾风团的团长。

    嘛,虽然这名字听起来很霸气,但掩饰不了这个冒险团人丁稀薄的事实,包括露露这个团长在内整个疾风团也只有五个成员,不过疾风团倒是比一般的冒险小队要团结的多,五人都来自于同一个地方,互相之间早就认识,属于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伙伴,疾风团的名字就是在那时候取的,露露团长的位置还是用几块儿奶糖换到的。

    听说无尽树海中出现了一座地下城,疾风团的成员都很兴奋,觉得终于等到了机会,软磨硬泡征得家里的同意,就结伴一起跑到瑞恩,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番。

    平心而论,他们的身手倒是都挺不错的,清一色的职业者,露露这个团长还是二阶战士,而且和普通的冒险者不同,他们的家境大都在中等人家之上,有商人,有小贵族……所以身上的装备也很好,与其说疾风团是来赚钱的,倒不如说他们是来享受赚钱所带来的乐趣的。

    不过这样一伙人在很多人眼中同样也是肥羊的代名词,一进城就被一些别有居心的家伙给盯上了,而血钩多明戈就是其中之一。